12月10日,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的提案的答复,科学建立长期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年度充电设施建设总任务,将任务目标细化到具体应用场景;规定了不同场所充电设施的配建比例和建设标准;完善了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价格、安全等具体监管要求和措施。切实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优化布局、政策支持、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对洛阳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范,有效解决了充电设施建设过程涉及部门多、协调事项繁琐等系统性问题,确保持续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攻坚,提升充电设施建设效率,保障充电设施早落地早见效。并对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财政支持。
一是积极推进省级奖补资金申报。严格按照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建设奖补资金,并按照程序联合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申请的站点进行验收,确保奖补工作的公平、真实,截至2024年12月,共下达奖补资金1300余万元。
二是积极推进县域示范站建设。根据《河南省住建厅河南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科技局河南省自然资源局关于电动汽车县域示范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建城建〔2024〕276号)要求,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示范站申报工作,2024年12月23日,我局联合市发改、财政、工信、科技、住建、国土规划局开展验收共工作,我市7县(新安县、洛宁县、伊川县、栾川县、宜阳县、汝阳县、嵩县)、2区(偃师区、孟津区)共有9个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符合申报标准,申请奖补资金共700余万元。

来源:洛阳市城市管理局